海运条约样本
货物运输条约基本名堂
订立条约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点
凭证国家有关运输划定,经由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条约,以便双方配合遵守。
收货方详细地点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目、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目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需凭证国家主管机关划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划定包装标准的,应凭证包管货物运输清静的原则举行包装,不然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所在
货物抵达所在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限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清静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要领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步伐
第八条运输用度、结算方法
第九条各方的权力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力义务
(1)托运方的权力:要求承运方凭证条约划定的时间、所在,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换到货所在或收货人,或者作废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换条约的内容或扫除条约的要求。但必需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
关划定付给承运方所需用度。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不然,承运方有权阻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凭证划定的标准举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划定,凭证条约中划定的时间和数目交吩咐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义务
(1)承运方的权力: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用度。若是收货方不交或不准时交纳的种种运杂用度,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实时与托运方联系,在划定限期内认真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用度,关于凌驾划定
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划定予以处置惩罚。
(2)承运方的义务:在条约划定的限期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所在,准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抵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认真清静,包管货物无欠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若有上述问题,应肩负赔偿义务。在货物抵达以后,按划定的限期负贵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力义务
(1)收货人的权力:在货物运到指定所在后有以凭证取货物的权力。须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换到站或变换收货人的要求,签署变换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准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用度。凌驾划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条约划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通俗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粗笨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侵蚀等事故,托运方应肩负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爆发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装备被污染侵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肩负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明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形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实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用度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条约划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吩咐运方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所在或接货人,应无僧运至条约划定的到货所在或接货人。若是货物逾期抵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历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现实损失(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爆发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肩负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偏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切合执法和条约划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缘故原由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的,承运方不肩负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自己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消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自己的过错。
本条约正本一式二份,条约双方各执一份;条约副本一式 份,送 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 承运人: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